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考生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美术基础成绩40%+设计基础成绩30%+面试成绩30%)相加而成。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美术基础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