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录取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和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录取原则如下:
(1)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编导: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主科成绩并列,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合唱指挥):声乐方向的考生填报合唱指挥方向志愿,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声乐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声乐成绩并列,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表演(戏剧):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主科与身训两项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成绩并列,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