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海南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按照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 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统考达到生源省要求 ) ,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3、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表演 ) 高考体检表的身高结果必须是 1.70 米 ( 含 ) 以上。
4、海南省考生只录取参加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的专业,其他省份考生只录取校考合格证上的专业。
5、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 0 ,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6、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