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饰与服装设计、摄影、服饰与服装设计(形象设计方向)和服饰与服装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由省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
音乐学(器乐表演方向)、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音乐学(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学(乐器修缮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和音乐学(理论方向)由省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