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投档线且专业课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根据考生所填院校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综合分换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2、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1、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投档线且专业课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根据考生所填院校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综合分换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2、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