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媒体艺术(艺术类)2合格证发放
各专业发放《合格证》比例如下:
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按招生计划1:3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其余专业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4月30日前,学校通过招生办网站公布成绩。合格考生可在招生办网站自行打印《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本科投档录取原则
达到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专业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给学校招生计划数1.5倍的考生。
我校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所得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合作定向培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认可我校音乐表演键盘、声乐方向合格证;认可我校音乐学主项为键盘和声乐的考生合格证。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