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体育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专业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余体育专业均按照文化课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体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满为止。
3、我院各专业录取均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原则。
2、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体育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专业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余体育专业均按照文化课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体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满为止。
3、我院各专业录取均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