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根据各省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浙江、甘肃等省考生: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山西、河南、四川等省考生: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各省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