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2014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4〕7号)要求,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条:录取排序时,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一、音乐学、舞蹈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4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福建省实行 “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我院录取规则为:高考文化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排序时,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014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可在省际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