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编导类: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3)表演类、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四川大学2014年美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1.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书法)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校考,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要求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我校对报考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服装与服饰设计
专业考试要求:我校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美术类省级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招生省份:重庆、湖北、安徽、江苏、新疆、河南、浙江、湖南、山东
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