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③音乐学(声乐、器乐):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