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⑤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