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原则:遵照省招考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在考试成绩达到全省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录取专业: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不予录取。
4、已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录取原则:遵照省招考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在考试成绩达到全省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录取专业: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不予录取。
4、已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