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术学(免费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
(1) 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文化成绩、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校考成绩相加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理科考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2) 我校没有设校考的省(自治区、市),专业成绩以本省的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统考成绩为依据,具体录取原则同上。
3.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三个专业的录取原则
(1)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校考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没有设校考的省(自治区、市),专业成绩以本省的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统考成绩为依据,具体录取原则同上。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