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2、音乐表演专业(含中国乐器演奏方向、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方向):对专业课考试(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综合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校考本科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以文化课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校考舞蹈表演(专科)专业。对文化课、专业课双达线的考生,一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以文化课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