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专业 | 2015年录取规则 | 备注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环境设计(会展设计与策划、室内设计)、动画(动画)、艺术与科技(演出空间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艺美术(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工艺美术(文物修复)、公共艺术、绘画、雕塑 | 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美术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只招理科生。 |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设计与 传播)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摄影 |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 按照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广编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
广播电视编导(文学策划与创作) | 按照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表演(音乐剧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只招女生。 |
文化产业管理 | 在普通类专业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当地普通类专业本科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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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VA-德稻实验班各招生专业 | 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分达学校划定的资格线。 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需达到本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除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外,其他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的一类专业)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影视演艺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报批审定后直接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和SIVA-德稻实验班各专业除外)。录取时英语单科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