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校考成绩必须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组织统考的,考生的统考成绩应合格。若考生所在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另行要求,则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2.对于美术设计类专业,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报考所在省公布的美术设计类任意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20%+校考成绩*80%,如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只招艺术文科类考生,若生源省份艺术类不区分艺术文、艺术理,则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