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不分文理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不分文理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