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美术类专业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主持与播音专业对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
9.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7.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美术类专业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主持与播音专业对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
9.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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