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统一进行,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文化课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从高到低,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文理兼招。
3、凡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源生源不足时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统一进行,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文化课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从高到低,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文理兼招。
3、凡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源生源不足时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