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录取规则
1.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除重庆、四川考生分别认可重庆市和四川省的美术联招专业成绩外,其余省份认可我校单独设点独立招生专业考试成绩。
3.重庆市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排名,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它省份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名,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