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陕西省生源: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在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公布的省份,录取时按文理科合并统一排队,按照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注: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陕西科技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相关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