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课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线*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0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6.校考专业课成绩全国前20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入学与复查
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注意事项
1.以上各项若与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2.校考专业课成绩请于2015年4月15日左右上网查询
3.校考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紧急公告——关于调整北京印刷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对2015年1月4日公布的《北京印刷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中的录取办法调整如下:
取消原录取办法中的第6条“校考专业课成绩全国前20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