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是1958年创办的陕西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位于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学校拥有17个院系、66个本科专业,拥有6个一级硕士授权学科,27个硕士授权点,其中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招收专业硕士,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及本科生21000余人。
我校艺术类专业具有多年的办学历史,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理念先进,学术气氛浓郁。近年来,我校美术学院教师的作品先后70多人次入选全国美展和全国性书画展,并多次获奖。音乐系师生多次参加国家、省、市艺术表演,获得诸多殊荣。音乐系爱乐合唱团在2011年中国合唱艺术节上荣获铜奖,并应中央电视台《歌声与微笑》栏目邀请赴京演出。我校现有各类艺术类在校生4000余人。2016年我校面向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湖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预计招收艺术类本科学生760名。
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是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
三、招生计划:学校在相关省区的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
1、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湖南、贵州、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详见我校招生简章及所在省区招办公告。
2、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3、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成绩均可在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ein.bjwlxy.cn)查询。对于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不再寄发纸介质合格证,请在我校招生办网站直接打印即可。
五、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在招生录取中无男女比例要求。
六、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较高的考生。
七、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公示。
八、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对优秀学生及贫困学生分别予以奖励和资助。
九、学校地址:(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 邮政编码:721016
学校网址: http://www.bjwlxy.cn
招办邮箱:bjwlxyzb@126.com
咨询电话:0917-3361065、3361066(fax)
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区统考范畴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