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宝鸡大学(本科),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5年在此基础上成立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宝鸡师范学院,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与1984年新设立的宝鸡大学合并,更名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位于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陕西省第二大工业城市——宝鸡市,地处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靠秦岭,北临渭河,依山傍水,环境宜人。占地面积1100亩。
学校现设有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哲学系、思政教研部、政法系、教育科学与技术系、外国语言文学系、历史文化与旅游系、经济管理系、音乐系、美术系、数学系、物理与信息技术系、机电工程系、电子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体育等院系部,59个本科专业。其中,化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物理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学、物理学、地理科学、工商管理、制药工程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为陕西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现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21000余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20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20余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580名。学校教学、实验设备先进,有教学科研实验室29个,多媒体教室127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数和语言实验室座位数1600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3990多台,教学仪器设备值1亿4千多万元。教学实践基地169个、理工实验室和实习工厂30多个。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实验室、植物化学实验室为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为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藏书178万册,中外文期刊2000多种,同时设有电子阅览室。新老校区实现校园网互连,并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国际互联网。标准体育场和体育馆等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齐全。
学校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根本,重视和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弘扬 “博文明理,厚德尚能”的校训,以“团结、敬业、勤奋、创新”的优良校风,“崇严、重导、求精、探新”的良好教风和“学勤、行思、尚真、务实”的浓厚学风引导和激励学生成长成才。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社会培养了8万多名基础教育、经济和社会建设方面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连续8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1%以上。学校先后被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授予陕西省教育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校园"。2008年学校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0年获批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1年5月,学校与宝鸡市人民政府举行了筹建宝鸡大学签字仪式,全面启动了宝鸡大学筹建工作,谱写了学校发展的新篇章,使学校站在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
“十二五”时期,学校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建设为重点;坚持以提高质量求生存,以提升层次求发展,以鲜明特色求地位,以服务地方求支持,促进学校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按照“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兼顾高职教育,稳定继续教育”的办学模式,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名校、文化铸校、服务地方”六大发展战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到2020年,把学校建成一所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社会满意、省内外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多科性大学——宝鸡大学。
我校艺术类专业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学术气氛浓郁,近年来,我校美术系教师的作品先后50多人次入选全国美展和全国性书画展,并多次获奖。音乐系教师多次参加国家、省、市艺术表演比赛,获多项殊荣。音乐系爱乐合唱团在2011年中国西安合唱艺术节上荣获铜奖,并应中央电视台《歌声与微笑》栏目邀请赴京演出。学校现有艺术类学生4600余人。2013年学校面向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四川、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等21个省区预计招收艺术类本科学生1000余名。
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是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
三、招生计划:学校在相关省区的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批准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
1、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详见我校招生简章及所在省区招办公告。
2、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五、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较高的考生。
六、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七、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八、学校地址:(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 邮政编码:721016
学校网址: http://www.bjwlxy.cn
招办邮箱:bjwlxyzb@126.com
咨询电话:0917-3361065、3361066(fax)
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区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
3、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无色盲、夜盲,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未婚。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男身高 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2米以上。
4、报考科类为非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
二、2013年艺术类专业预计招生计划
三、2013年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及内容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五、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
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它教育工作者。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作曲》、《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音乐美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音乐欣赏》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而系统的音乐学基本理论、专业基本技能,掌握在高中、初中、小学等层次学校以及相应层次的艺术学校进行专业音乐教学和专业教学研究的知识和能力,适应社会音乐事业和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了解社会音乐活动的导向,具备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社、广播、影视部门从事编辑、评论、管理、表演等方面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拓展型、创新型的专门音乐人才。
舞蹈学专业:
主干课程:《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欧美芭蕾舞史》、《欧美现代舞史》、《中外传统舞蹈文化》、《舞蹈鉴赏与批评》、《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舞蹈训练学》、《舞蹈基础训练》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初步对舞蹈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舞蹈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间舞蹈理论、舞蹈美学、舞蹈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舞蹈表演专业:
主干课程:《规定专业方向舞蹈的基本功训练》、《剧目排练》、《教学法》、《动作分析与编舞》、《教学组合》、《教学实践》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主干课程:《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新闻学》、《传播学概论》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主干课程:《广播电视传播概论》、《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栏目与频道策划》、《影像语言》、《电视画面编辑》、《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现场报道》、《中外电视比较》、《纪录片创作》、《DV创作训练》、《文化传播》、《文艺理论》、《艺术学概论系列》、《电视节目导播》、《广播文艺节目编导》、《广播剧》、《电视晚会编导》、《广播电视音乐节目编导》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艺术教育专业:
主干课程:《美学原理》、《艺术概论》、《艺术创作原理》、《中外艺术史》、《艺术作品鉴赏》、《综合艺术创作原理与实践》、《艺术技能训练》、《艺术教育概论》、《艺术教育心理学》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在基础教育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从事艺术教育、管理、交流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学前教育专业:
主干课程:《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科学》、《学前儿童保育学》、《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和管理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美术学专业:
主干课程:《中国美术与通史》、《外国美术通史》、《中国近现代艺术思潮》、《西方近现代艺术思潮》、《艺术概论》、《美学概论》、《中国画论》、《美术评论与写作》、《博物馆学概论》、《艺术管理学》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与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美术史研究、美术评论、美术教育、当代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文化遗产研究与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能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文博艺术管理、视觉文化活动策划、新闻出版、画廊、博物馆、美术馆、网络媒体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主干课程:《中外设计艺术史》、《艺术概论》、《大众传播学》、《广告学》、《美学》、《消费心理学》、《公共关系学》、《装饰与图案》、《图形创意》、《文字与版式》、《平面(印刷)设计与印刷制作》、《展示与陈设》、《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策划》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
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史》、《建筑设计方法学》、《室内空间设计》、《室内外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制图》、《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建筑及环境设计调研方法》、《数字化环境设计及建筑环境设计相关软件等基础》、《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学》(美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造型基础》、《构成》(平面、色彩、立体构成)、《世界建筑及环境设计发展史等相关课程》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性人才。
产品设计专业:
主干课程:《工业设计史》、《产品设计方法学》、《产品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制图》、《模型制作与工艺》、《产品调研方法》、《产品设计报告书制作》、《数字化产品设计及产品设计相关软件等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基本方法》、《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学》(美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造型基础》、《构成》(平面、色彩、立体构成)、《世界工业设计发展史等相关课程》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应用型、研究型人才。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主干课程:《中国工艺美术史》、《专业核心课程模块》、《服装设计方法》、《服装画技法》、《面料纹样设计》、《面料塑形》、《服饰配件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与制作》、《立体裁剪》、《中西方服装史》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策划和时装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进行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艺术设计领域与应用研究型领域及艺术设计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六、答考生问
1、学校哪些专业可以兼报?
答:我校设点举行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可兼报的专业为:(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可相互兼报;(2)、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可相互兼报;(3)、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可相互兼报;(4)、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可相互兼报;(5)、河北、福建等省报考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艺术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但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
2、学校兼报专业合格证如何发放?兼报专业是否另外收费?
答:我校兼报专业合格证是依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成绩排序发放,若考生所报第一专业成绩不合格,则不考虑第二及以后兼报专业。我校对兼报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3、陕西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是否还要参加校考?
陕西省报考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统考,报考音乐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舞蹈学、舞蹈表演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院校联考,我校统一认可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不再另行组织校考。
4、学校还在那些省区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今年我校承认统考或联考成绩的省区为河南省、四川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