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
|
|
||||||
2016.2.24-25
|
2016.2.26
|
音乐学
|
10
|
面试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
||
2016.2.24-25
|
2016.2.26
|
舞蹈学(社会舞蹈教育)
|
8
|
面试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
||
湖南
|
2016.2.23-24
|
2016.2.25
|
广播电视编导
|
10
|
面试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
2016.2.23-24
|
2016.2.25
|
音乐学
|
10
|
面试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
2016.2.23-24
|
2016.2.25
|
舞蹈学
|
8
|
面试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校艺术类校考设点省份的专业,按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录取)。
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校考专业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联考成绩还同分,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42823(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gznc.edu.cn
学校校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邮 编:5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