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是贵州财经大学的专业教学分院,现有三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以及环境设计。艺术学院积极培育与主导产业发展和文化建设需要紧密联系的特色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实践等方面,着力体现贵州财经大学特点,努力将这些专业建设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一定优势的品牌专业。艺术学院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在逐步扩大规模和调整专业结构的同时,转变和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秉承学校“儒魂商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并结合学校“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办学宗旨,以培养适应文化产业市场需求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为中心。艺术学院现有教师47人(包括教授、副教授21人),加上长期聘任的知名教授及专家,总计已经达70人。专业队伍建设中有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学科带头人,也有长期研究教育教学方法的专家学者,同时有艺术专业教学教务管理中具备丰富经验的人士。学院拥有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且能适应学科专业建设和学院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力量。
一、招生专业介绍
1、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主修声乐、器乐等表演类专业,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在专业文艺团体、各级各类学校、文化部门和机构从事艺术创作、艺术管理、艺术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具有经济管理知识背景的艺术类专业适用人才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管理学、艺术管理学、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和声、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合唱与指挥等。
2、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主修舞蹈表演,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在专业文艺团体、各级各类学校、文化部门和机构从事艺术创作、艺术管理、艺术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具有经济管理知识背景的艺术类专业适用人才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管理学、艺术管理学、舞蹈艺术概论、民族民间舞、中国舞蹈史、芭蕾基训、钢琴、舞蹈作品欣赏、中国民间舞蹈文化、剧目排练等。
3、环境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家居饰品设计方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在建筑规划设计院、各级各类学校、文化管理部门和机构从事室内设计、广告设计、动漫设计、工程管理、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具有经济管理知识背景的高层次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及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管理学、艺术管理学、素描、色彩、基础图案、工艺美术史、中国画(艺术设计)、材料学基础、建筑设计基础、现代设计史、园林美学、建筑美学、设计制图、世界现代家具史、建筑结构、家具装饰风格与图案、模型渲染技术等。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各专业评分办法
1、音乐学评分办法:专业主科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视唱练耳考试(3—5人)现场评议打分。
2、舞蹈学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以上考试过程全程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3、美术类按省考要求办理。
五、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2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打印的《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到指定地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并领取专业准考证。
(1)《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一份;(3)本人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4)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六、文化考试、资格审查、体检
考生于2013年1月31日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资格审查、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七、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一般本科艺术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2、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我校音乐学专业认可贵州大学音乐学专业成绩,若生源不足认可贵州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
八、有关规定
1、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3、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学生在规定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5、贵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可以选修双学历双学位(经济管理类及其他专业)。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九、其他
1、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电话:0851-6902438 0851-8575778 传真:0851-6902468 0851-8575779
2、贵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电话:0851-5952031转812
学院网址:http://sw.gzife.edu.cn/art
3、贵州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鹿冲关路276号 邮政编码:550004
电话:0851-690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