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具有近60年的艺术专业教育办学历史。现有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六个教学系,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摄影、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等17个本科专业。有教授、副教授80余人,讲师1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5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核心专家1人,省管专家1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4人,中青年学术骨干4人。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
2013年贵州大学将面向贵州、湖南、湖北、山东、山西、黑龙江、江西七省招收国家统招计划内艺术专业普通本科生(四年制)404人。其中贵州省内招生225人。
一、招生与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内)
备注: 1、以上为我校艺术类在贵州省内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音乐表演专业按小专业方向计划数录取。
三、各专业评分办法
1、音乐表演、音乐学评分办法:专业主科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视唱练耳考试(3—5人)现场评议打分。
2、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3、舞蹈表演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以上考试过程全程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4、美术类按省考要求执行。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2 年 12月20日—12月30日在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打印的《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到我校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并领取专业准考证:
(1)《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一份;
(3)本人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
(4)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专业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五、成绩查询、政审、体检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将于2013年2月1日前公布全省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并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和考生成绩分段表等信息,考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政审、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及专业方向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元/每年):音乐表演、音乐学7100;绘画7100;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7300;摄影6800 ;雕塑6900;表演6900;播音与主持艺术7200;舞蹈表演7300。
住宿费标准(元/每年):300、800、1150。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 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2075 (兼传真)
招生网址:www.gzu.edu.cn
2、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
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校区)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