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五、录取原则
(1)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2)我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文理科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满分750分制)×60% +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满分750分制折算)×40%。
说明:我校在计算“综合成绩”时,文理科考生分别排序;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即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进行计算);如与生源所在省录取政策冲突时,以省政策为准。
附:天津城建大学2015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综合成绩”最低分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494文,492理
|
494
|
440
|
443
|
481
|
500
|
463
|
江西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甘肃
|
388
|
439文,424理
|
466
|
438
|
458
|
484
|
471
|
457
|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课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制计)×60% + 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制折算)×40%。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收费政策,根据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生。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2)为了使学生安心学业,解除后顾之忧,经过学校多年的不懈努力和社会上爱心企业、个人的援助,基本上形成了 “奖、贷、助、勤、减、免、补”立体的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帮困助学金等。学校资助项目包括:低保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此外还设有800余个勤工助学岗,其中有650余个岗位专门为特困生设立。
七、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标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生源地。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022)23085247 招生网址:http://recruit.tcu.edu.cn
E-mail:zhb@t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