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秉承“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俭朴、团结竞进”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人才。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人成人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41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艺术设计专业设立于1999年,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建设,2012年成立城市艺术学院,现设有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近年来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
一、招生专业:
1、环境设计专业:
专业根据社会对环境设计人才的需求,培养学生专业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相结合的综合能力,使学生成为具有基础自主创业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机关部门从事设计、咨询、开发、施工及进行专业研究和管理工作;专业下设二个培养方向为:室内环境艺术和景观艺术。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2、产品设计专业:
专业根据社会对产品设计人才的需求,培养学生掌握产品设计基本理论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使学生具备产品开发设计和初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成为具有基础的自主创业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从事产品设计及相关专业方面的开发、设计、咨询及进行专业研究和管理工作。本专业下设二个培养方向:产品造型设计、会展设计。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根据社会对视觉传达设计人才的需求,培养学生视觉传达专业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相结合的综合能力,使学生成为具有基础自主创业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机关部门从事设计、咨询、开发及进行专业研究和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三、专业考试:
1.报名条件:
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②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2.报名及考试:
依据各考点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考生须提前2-3天到考点接受面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注:报名考试时间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1)报名需带材料:①考生持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复印件留存)。
(2)考生只可参加一次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若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考试,则以测试时间最早的一次作为专业测试成绩。因部分省份规定本省考生不可在外省考点参加测试,请考生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了解此类政策,以免因违反规定而造成成绩无效。
(3)考试科目:速写、素描、色彩、素质测试(总分750分:速写75分、素描300分、色彩375分)
3.发放合格通知书:将于4月10日前按与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专业成绩合格通知书,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另行通知。(考生可上网查询成绩,网址:http://www.tjuci.edu.cn)
四、录取方法:
1.录取原则:①考生须获得省统考和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②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③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按5:5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佳考生。
2.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作适当调整。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年度文件执行。
3.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五、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标准、发现系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六、学费:
学费为8000元/年·生。实际收费标准按照天津市教委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校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384 电话:(022)23085247 E-mail:zhb@tjuci.edu.cn 网址:www.tjuc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