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在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25)85866669 85866668
传 真:(025)85866270
地 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 编:210023
E-mail:zsk@njupt.edu.cn
网 址:www.njupt.edu.cn
微信平台:joinNUPT
九、附则
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