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地点、考试时间
考 点 |
类 别 |
报名测试地 点 |
报 名 时 间 |
专业测试时间 |
贵阳市 |
非美术类 |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5年1月13-1月14日 |
2015年1月15日 |
四、考试科目:
类 别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考试科目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 2、基本功展示;3、舞蹈片段;4、即兴创编(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上述四项各占25%) (考生忌浓妆)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2、视唱、听音、节奏;3、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4、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2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2项分值占10%;第3~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80%。) |
五、录取原则
在贵州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贵州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文件为准。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联系电话:(0714)6350612、6359652、6356616(兼传真)
邮 编:435003 招生网址: http://zsxx.hbpu.edu.cn E-mail :hbpu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