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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报名  | 
	
	 2015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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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  | 
	
	 2015年1月22、23日  | 
	
	 2015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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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015年1月15、16日  | 
	
	 2015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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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2015年1月20、21日  | 
	
	 2015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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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大学  | 
	
	 2015年1月24、25日  | 
	
	 2015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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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 
	
	 云南艺术学院  | 
	
	 2015年3月1、2日  | 
	
	 2015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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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015年1月21、22日  | 
	
	 2015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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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 
	
	 江苏师范大学  | 
	
	 2015年1月20、21日  | 
	
	 2015年1月22日  |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凡通过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线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gznu.cn/bkzs/index.aspx)进行公布。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分方向的专业按方向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八、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851-86702492 (专业学院) ,0851-86701855(学校招生办)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