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层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层次 |
科类 |
分数线 |
备注 |
专 升 本 |
文史 |
167 |
|
艺术 |
12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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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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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管 |
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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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144 |
|
|
教育 |
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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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 |
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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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
1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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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 |
1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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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起 本 |
文史 |
153 |
|
艺术 |
17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理工 |
113 |
|
|
高 起 专 |
文史 |
118 |
|
艺术 |
7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理工 |
108 |
|
|
体育 |
125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二、评卷与成绩查询、成绩复核
(一)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科试卷实行网上评卷,即:选择题部分由计算机比对标准答案自动给分,非选择题部分采取“三评+仲裁” 模式评卷给分。
(二)成绩查询
自11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链接,选择“项目导航”中“统考生成绩查询”,输入证件号码、考生号、验证码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成绩复核
教育部《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要求,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制定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不对考生查卷。
我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了实施办法,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一次成绩复核,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对错判、漏判、积分错误予以更正;由计算机比对标准答案自动给分的选择题部分不予复核。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11月23日至24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他人不得代替,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对考生查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于11月29日以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考生。
三、招生计划查询
2015年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已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成人高考栏目查看相关院校招生计划。
四、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录取工作从12月7日开始,21日结束。
(二)每批次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如有缺额计划将进行志愿征集。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不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