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层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层次
|
科类
|
分数线
|
备注
|
专
升
本
|
文史
|
167
|
|
艺术
|
12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理工
|
108
|
||
经管
|
105
|
||
法学
|
144
|
||
教育
|
125
|
||
农学
|
127
|
||
医学
|
136
|
||
中医
|
161
|
||
高
起
本
|
文史
|
153
|
|
艺术
|
17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理工
|
113
|
||
高
起
专
|
文史
|
118
|
|
艺术
|
7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理工
|
108
|
||
体育
|
125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二、评卷与成绩查询、成绩复核
(一)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科试卷实行网上评卷,即:选择题部分由计算机比对标准答案自动给分,非选择题部分采取“三评+仲裁” 模式评卷给分。
(二)成绩查询
自11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链接,选择“项目导航”中“统考生成绩查询”,输入证件号码、考生号、验证码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成绩复核
教育部《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要求,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制定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不对考生查卷。
我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了实施办法,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一次成绩复核,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对错判、漏判、积分错误予以更正;由计算机比对标准答案自动给分的选择题部分不予复核。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11月23日至24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他人不得代替,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对考生查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于11月29日以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考生。
三、招生计划查询
2015年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已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成人高考栏目查看相关院校招生计划。
四、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录取工作从12月7日开始,21日结束。
(二)每批次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如有缺额计划将进行志愿征集。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不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征集志愿录取时,如招生学校同批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可适当降分录取。因此,允许低于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三)主要日程安排
12月7日至8日:本科一志愿录取;
12月8日18:00后:考生查询本科一志愿录取结果;
12月8日18:00至9日18:00:考生填报本科征集志愿;
12月11日:本科征集志愿录取;
12月11日18:00后:考生查询本科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12月15日至16日:专科一志愿录取;
12月16日18:00后:考生查询专科一志愿录取结果;
12月16日18:00至17日18:00:考生填报专科征集志愿;
12月19日至20日:专科征集志愿录取;
12月20日18:00后:考生查询专科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五、重要提示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全部进行网上录取。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提防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学校名义从事的各种招生诈骗活动,以免上当受骗。未经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