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的。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凡考试作弊,都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罚,考生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即无论考生在哪一所高校校考中作弊,其参加所有高校校考的专业成绩以及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无效,其高考文化成绩亦无效。
对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七、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得在江西校考
由于我省艺术类校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所以江西2016年艺术校考网报系统无法接受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在各考点现场报名借考。
八、考生还可以选择出省参加高校在校本部组织的校考
对限定专业设点校考的有关高校其他专业和不在赣设点组织校考的普通本科高校,我省原则上要求其直接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具有专业特殊需求的,可在高校所在地(校本部)组织校考(含特殊专业考试)。考生凭相应专业报考证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需了解哪些高校在所在地(校本部)组织校考的准确、详细信息,请考生登录外省高校官方网站查询。
目前,有意愿组织校考但不在赣设点的高校有:重庆大学、东华大学、中国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苏州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山东艺术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华南农业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及武昌工学院、湖北商贸学院、河北美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等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含艺术类特殊专业)。
附件:
附件1--2016年在赣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校考点及时间安排.xls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doc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