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共设5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分别为:
南京师范大学(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南京晓庄学院(地址:南京市北圩路41号)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江苏师范大学(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事项
(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方可组织校考。考生务必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阅有关院校是否通过审核,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招生,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