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纸由我校提供。
四、几点说明
1、我校音乐学、书法学专业均允许代报名,考试时需持证件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2、合格考生于4月底前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qlnu.edu.cn)下载、打印《2015年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不再单独寄发。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3、考试期间敬请考生及家长给予监督,特此设立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举报电话:0531-66778366。
五、联系方式
校 址:章丘校区:山东省章丘市大学园区文博路2号
历下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电 话:0531-66778290 传 真:0531-66778290
邮 箱:qlnuzhaoban@126.com
微 博:http://e.weibo.com/1918743791/profile
微信号:qlnuzjc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