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外事学院
国标代码:12713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院简介: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下设9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35个、高职专业29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医学、工学、艺术学、农学7个学科门类,校园面积近两千亩,建筑面积66万余平方米。
先后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教学名师奖2个、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9门、特色专业2个、重点专业4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教学团队6个、优秀教材3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4项(国家级4项)等,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成果总计98项,成果数量位居陕西民办高校前列。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院在各省的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序号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层次 |
学制 |
招收科类 |
1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理 |
2 |
表演(影视、舞蹈表演) |
130301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理 |
3 |
音乐表演(古琴方向) |
130201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理 |
4 |
环境设计 |
130503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理 |
5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理 |
6 |
产品设计 |
130504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理 |
7 |
环境艺术设计 |
650111 |
高职 |
三年 |
艺术文/理 |
8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50103 |
高职 |
三年 |
艺术文/理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我校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对于没有具体规定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办法录取,即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我院组织艺术考试的省份专业课执行校考成绩,没有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统考)成绩。
第九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条 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