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旨在培养能够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微机美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应用、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 本专业包括公共环境规划、城市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等专业课程。主要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应用及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设计人才。
公共艺术 本专业注重现代材料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培养在公共艺术设计领域,从事空间环境景观设计、城市雕塑艺术设计、壁画艺术设计、装饰饰品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的专业开发、工艺设计、艺术创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艺术人才。
动画 本专业下设动画、新媒体艺术2个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制作岗位上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艺术人才。
美术学(美术文物鉴赏与修复方向) 美术学专业旨在培养美术史论、美术评论和美术编辑、美术管理、美术文化与研究、美术考古、美术文物修复,并能在艺术研究机构、博物馆、文物部门、文化与艺术品经营单位、新闻出版单位、中等艺术院校等从事艺术研究、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备 注 |
设计学类(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 |
艺(文) |
四年 |
本科 |
陕西、山东等省 |
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志愿填报指南。 陕西、山东艺(文)、艺(理)考生兼招。 |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等症。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四、专业课考试 山东考生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还需参加我校在青岛组织的校考,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其余省份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备 注 |
设计学类(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 |
艺(文) 艺(理) |
四年 |
本科 |
山东省 (计划:15) |
注:青岛考点仅限山东籍 2016年高考考生报考;山东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