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本专业旨在培养能够具备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微机美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应用、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能力。
环境设计:本专业包括公共环境规划、城市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等专业课程。主要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应用及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复合型应用设计人才。
公共艺术:本专业注重现代材料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培养在公共艺术设计领域,从事空间环境景观设计、城市雕塑艺术设计、壁画艺术设计、装饰饰品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的专业开发、工艺设计、艺术创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的专门艺术人才。
动 画:本专业下设动画、新媒体艺术2个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制作岗位上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等工作的专门艺术人才。
美 术 学:美术学专业旨在培养美术史论、美术评论和美术编辑、美术管理、美术文化与研究、美术考古、美术文物修复,并能在艺术研究机构、博物馆、文物部门、文化与艺术品经营单位、新闻出版单位、中等艺术院校等从事艺术研究、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备 注 |
动画 | 艺(文) | 四年 | 本科 | 陕西等省 | 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陕西省艺(文)、艺(理)考生兼招。咨询电话:029-88302211 |
美术学 |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 |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
四、专业课考试
所有省份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美术类专科
2013年西北大学美术类专科专业继续招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在陕代码 | 招生范围 | 备 注 |
艺术设计类(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 艺(文) | 三年 | 专科 | 8008 | 陕西省 |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艺(文) 艺(理) | 三年 | 专科 | 8101 | 陕西省 |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报。咨询电话:029-88363633、88363638 |
室内设计技术 | ||||||
室内设计技术(广告与会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