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具有60余年的艺术专业教育办学历史。现有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数字媒体七个教学系,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音乐、美术2个领域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摄影、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等16个本科专业。有教授、副教授80余人,讲师1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5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核心专家1人,省管专家2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4人,中青年学术骨干4人。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
2016年贵州大学将面向贵州、湖南、湖北、山西、黑龙江、江西六省招收国家统招计划内艺术类专业普通本科生(四年制)490人。其中贵州省外招生150人.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外)
专 业 |
计划数 |
考 试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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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湖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江西 |
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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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18 |
7 |
6 |
0 |
5 |
0 |
1、演唱(奏)歌(乐)曲1—2首(240分); 2、视唱练耳(口试)(60分)。 |
表 演 |
12 |
4 |
4 |
0 |
4 |
0 |
1、朗诵(考生自备文章一篇)及演唱(考生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90分);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 3、即兴表演(90分)。 注:考生不得化浓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2 |
4 |
4 |
0 |
4 |
0 |
1、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 2、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 3、即兴评述(100分)。 注:考生不得化浓妆 |
戏剧影视导演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