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组织考试。
4、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制线,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
5、在同一专业录取中,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对总和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统考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两门课程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25-86118008 86118009 传真:025-8611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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