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130401 |
美术学(油画方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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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3 |
环境设计 |
2 |
校企合作办学(汉授) |
录取规则
凡填报我校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6年音乐类统考(马头琴方向专业课考试的主试必须是马头琴)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联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的音乐学方向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马头琴方向、声乐、器乐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凡填报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专业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6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学费:汉授艺术类专业7200元/年,蒙授艺术类专业5700元/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汉授)收费标准: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学费10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471-6585520(兼传真)、6585247
2.E-mail: 996821748@qq.com
3.学院网址:http://www.imn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