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隶属于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旨在培养具备新闻传播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知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特性,能从事播音与主持、节目编导与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人才。该专业在传统播音主持的基础上凝练“出镜记者”特色培养方向。
2.招生计划
我校拟面向湖南省、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重庆市、黑龙江省、甘肃省招收25人,文理兼招,学制4年。录取时,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各招生省份计划数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
(4)身高男性不低于170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具体信息参照高考体检表)。
4.录取规则
(1)我校2016年不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0%且不低于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7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5.学费标准
学费为10350元/年,最终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三、工作管理
新生入学后,需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友情提醒:华中科技大学自2016年起,取消所有省份艺术校考,承认各省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所以往年录取分数线不再具备参考价值,敬请广大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