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绘画和雕塑专业招收参加美术类统考的考生;音乐学招收参加音乐类统考的考生;舞蹈表演(艺术舞蹈方向)专业招收艺术统考舞蹈类(安徽、云南、广西)和音乐类统考且参加省组织的舞蹈面试合格(湖南)的考生;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招收安徽省省统考本科<模块3>: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河南省和云南省艺术类体育舞蹈统考、湖北省艺(二)舞蹈学类统考的考生。我校2016年没有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
入学及复查: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