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极差,无单科要求;
3. 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按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按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3334、67863404、67862239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备注: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起,取消所有省份艺术校考,使用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因为考试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即从单独组织校考变成承认并使用各省艺术统考成绩),所以往年录取分数线不再具备参考价值,敬请广大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