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
学制层次 |
招生计划 |
招生地区 |
招生科类 |
学费 |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
四年制本科 |
25人 |
北京 |
文理兼招 |
免收学费 |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
四年制本科 |
25人 |
北京 |
文理兼招 |
免收学费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符合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非色盲、非色弱、非口吃。
三、报名考试安排
专业名称、招考方向 |
报名时间 |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
考试时间 |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
2016年2月17日至2月29日 |
3月9日 |
3月12日、13日 |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
2016年2月17日至2月29日 |
3月9日 |
3月12日、13日 |
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内容见“五、面试及专业术科考试”。
四、报名办法
1.初等教育学院各艺术类专业均为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2.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不可取消报名,费用不退。网上交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
3.考试报名收费:报名费100元。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交费。
4.报名方式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16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请使用电脑端的“网页版”进行报名,无需上传照片、无需现场照相。
5.报名截止后,我办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报名照片。因考生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错误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6.考生在系统中填报各类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报名后和考试期间应注意查看招办网站上的公告(考生须知、面试须知等信息)。
五、面试及专业术科考试
专业、招考方向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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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上午 |
3月12日下午 |
3月13日上午 |
3月13日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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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
- |
面试 |
1.素描 |
色彩 |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
练耳(听辨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