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造型设计基础、产品造型材料与工艺、电器产品造型设计、仿生设计、概念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小型产品项目设计、专项器械设计、交通工具设计等。
16.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理论知识,具备独立设计制作系列服装与服饰的能力,在服装与服饰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工艺学、服饰设计与制作、服装立裁造型设计、服装CAD、服装陈列设计、针织服装工艺与设计、人物整体形象设计、箱包设计与制作、鞋品设计与制作、首饰铸造工艺等。
17.工艺美术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一定工艺美术基本理论,对材料、工艺有一定的了解,学会传统工艺美术品制作及现代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的基本技能,具备独立设计、制作主题系列工艺美术装饰品、纪念品和首饰的能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传统工艺品制作、纤维艺术、皮革工艺品设计与制作、金属工艺、首饰设计与制作、陶艺工艺品设计、纪念品开发与设计、实用装饰品设计等。
18.艺术设计学
本专业旨在培养了解中外艺术设计及其应用、传播的历史知识,掌握艺术设计学的基本原理与研究方法,有一定的设计研究与管理能力,熟悉全球艺术设计潮流及其应用和传播,具有进行本专业独立思考、分析、研究和实践的能力,能够从事艺术设计相关研究、管理、编辑及教学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世界现代设计史、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概论、设计管理、中国古代设计文献选讲、艺术考古与文化遗产选讲、专业写作、设计研究专题、设计应用专题、艺术史研究方法论、艺术传播学等,其中设计研究专题课程、设计应用专题课程是本专业强调理论联系实践的特色课程。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对我院未设立考点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备注:2016年学院除个别特殊省份外,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考生请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学院网站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学生16000元/年,普通类学生13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左右,具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