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广西区外的省份。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 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gxu.edu.cn 邮箱:zsk@gxu.edu.cn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530004